各位代表:
我代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提升案件质量为基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执法办案本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68件,同比增长10.43%;审执结1611件,同比增长11.64%;结案率为91.12%,同比增长1.11%。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推动平安崇礼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0件,审结46件,结案率为92%,判处罪犯 63人。其中,判处 10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39人,拘役7人,管制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撤诉5人,单处罚金1人。
加大对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非法买卖爆炸物等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上述案件20件33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加大对经济领域和职务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行贿、受贿、贪污案件1件1人,促进了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12件12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严厉打击涉毒案件,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件1件1人,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同罪同罚、罚当其罪,全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工作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件。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依法对34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适用了缓刑。
(二)公正调处民事纠纷,推动和谐崇礼建设。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44件,审结1223件,结案率为98.31%。 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206件,倡导和树立文明和谐家风;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1件,民生保障成效显著;审结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28件,确保金融秩序稳定;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案件66件,维护市场稳定和诚信交易;审结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返还原物、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纠纷案件602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崇礼建设。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9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3件,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执法行为。
围绕全区重点专项工作,特别是涉奥征拆工作,坚持帮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抽调专人对征地拆迁工作解疑答惑,提供法律保障。累计开展法制讲座培训2次,培训150余人次。同时,加强了对涉奥征地拆迁、林地承包、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案件的审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确保了执法部门在涉奥等中心工作中依法行政。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信用崇礼建设。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82件,执结322件,执结率为84.29%,执结标的8020万元。
强力推进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落到实处。一是调整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担任执行局长,充实三名干警到执行一线,并配备专车,人、财、物大力向执行工作一线倾斜。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银行、工商、出入境等部门密切配合,凝聚社会合力打出“组合拳”,通过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飞限高、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年共公布失信人员31人。同时,将下落不明或逃避执行的32名被执行人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网上查控,一旦查到线索该拘留的拘留,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强力推进打黑除恶工作,从去年11月1日到当年年底,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共执结各类案件179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突出服务保障功能,自觉践行为民宗旨
(一)紧扣中心工作,增强服务保障水平。依法助力冬奥,着力服务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省级文明城区创建以及涉奥征地、征拆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冬奥大局提供精准服务和坚强保障。一是院主要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先后深入转枝莲高速隧道工程、白旗乡下窝铺村县城水源地、三道营污水处理厂、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和涉奥工程的土地征收一线,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协助政府化解涉奥征拆矛盾。积极配合区政府对“一区四边”未批先建、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等“双违”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组织四十多名志愿者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证了全区创城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与旅游局和各大滑雪场之间建起了“1+1+N”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实现在线解释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从程序救济到实体依据给予咨询者详细解释和引导。同时,结合审判实践,对造成人身损害归责雪场的原因进行了梳理,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发放到各大滑雪场,得到了采纳,有效地避免了滑雪过程中恶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妥善审理在全区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涉农纠纷案件,依法化解了石嘴子乡四十余户村民购买假种苗纠纷。特别是白旗乡马家窑村民委员会诉张某等人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涉及该村300余户村民的切身利益,一旦得不到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形成大规模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在此情况下,法院主动介入,引导进入诉讼程序,最终以撤诉结案。
(二)落实便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品质。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诉讼引导、预约立案、诉前调解、案件查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打造“一站式”服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积极开展普法进乡镇、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先后深入石嘴子乡政府、高家营镇水晶屯村、乌拉哈达完全小学及各大滑雪场开展普法宣传11次,答复各类诉求30余件次,营造敬法守法、尊法信法氛围。
(三)加强权利保护,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实施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群众诉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院长接访、预约接访和公开听证制度,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切实保障群众的申诉信访权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累计为142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70.6万元,开展巡回审判35件次,为弱势群体打官司减轻了诉累。
三、坚持司法改革创新,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一)平稳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在全市法院组建了以入额院领导为首的共十二个新型审判团队,采取审判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互选的“双向选择”机制,使现有的审判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在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同时,配套建立了法官专业会议制度,通过资深专业法官“把脉”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为审判团队提供参考意见,对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进行前置过滤,初步建立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二)让院长庭长办案回归常态。自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院庭长带头回归审判,回归法官角色,主动办理难案、骨头案,很好地发挥了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有效地调动了年轻法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全年院庭长办理案件数量占全院结案总数的65.07%。
(三)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建设,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努力打造“阳光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庭审直播、录音录像、电子卷宗查询、智慧辅助办案功能,全年庭审直播各类案件228件,同比增长54.05%,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构建“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新媒体矩阵,发布官方微博微信100余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到了82.63%,实现了“民间智慧”与“公开公正”的有机融合。
四、落实从严治院方针,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党建工作筑牢理想信念。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向宪法宣誓等活动,让干警牢记身份和使命,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实施文化引领提高职业素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有效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加强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构建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评选、书记员技能考核、法警技能比武等五项技能展示平台,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切实提高法官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水平,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希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左秀桃等身边的先进学习,营造风清气正、“比、学、赶、超”氛围。
(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方方面面的工作都纳入制度的管理和约束当中,架起警风警纪高压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重温各项铁规禁令,并定期、不定期就干警上下班、庭审纪律、中午是否饮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审务督察、案件廉政回访等工作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加强严明纪律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确保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全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去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42人次,并向人大就刑事审判和民商事审判作了专题汇报,征求意见、建议11条,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情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特别是涉奥拆迁行政案件,加之干警的司法能力不足,导致审理难度大。二是新收案件较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干警年龄老化、法官断层、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三是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交出两份优异答卷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精准服务大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法院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措施,特别是精准扶贫、美丽乡村以及“三沟”、“三片”等涉奥征拆工作,要积极参与,提供法律依据,确保中心工作依法推进。围绕冬奥会筹办这个最大政治任务,在对涉奥案件坚持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的前提下,加强同上级法院的请示、报告,确保涉奥案件审理、执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审理涉冰雪运动、冰雪制造品牌、冰雪小镇建设和赛事举办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助力我区大力发展冰雪产业。要加强对旅游职能部门、各大滑雪场的调研,加强对人身损害案件的分析研判,加强对雪场员工及负责人的法律培训,提高雪场人员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雪场安全运营意识,助力我区旅游产业上档升级。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黑恶势力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影响筹办举办冬奥会大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判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非法集资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惩治受贿和行贿犯罪并重原则,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切实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促进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欠薪等民生案件,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主动执行等工作。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发挥联动作用。切实做好法官入额、退出,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及考核等项工作。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作出积极、有益尝试。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进法律文书打印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系统、电子签章系统、执行指挥系统以及远程接访、远程开庭、远程调解等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让“智慧法院”落地生根。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带出一流队伍、干出一流业绩、争创一流法院的目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把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为党员干部树立标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履行好职责使命。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征程新挑战,新蓝图新使命,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发扬拼搏实干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负重加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崇礼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附: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随后最高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步骤要求。
2、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法官员额制:指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4、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指司法人员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5、智慧法院:是指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