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崇礼区法院“执行案件款”兑付不过夜
  发布时间:2018-12-10 14:45:40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晚上20点30分,时值隆冬时节,塞外崇礼大地一片银装素裹。早已过下班时间,但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还灯火通明,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吴希林与执行法官刘大为等执行干警正忙碌着清点今天的执行款。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原告杨老太的老伴因病于多年前过世,老伴去世后留下一份房产,但是未留下任何遗嘱,该房产由杨老太的老伴及其几个兄弟姐妹共同所有。为了把继承房产这件事情彻底解决,杨老太好不容易将分散在各地的亲戚聚集来到一起,想要继承分割其老伴留下的房子,但遭到众亲友的婉言拒绝。无奈,杨老太一纸诉状将众亲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杨老太应当分得继承款27万元。众亲属中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生效后,其亲属之一杨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杨老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执行。

从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以来,崇礼区法院执行干警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执行干警冒着零下20多度的严寒,蹲坑守候,仅仅用了7天时间就将其在外“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杨某某堵在了家中,其亲属在法律的压力之下,依法向法院履行全部案件款。


当晚10许,崇礼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吴希林与执行干警披星戴月驱车赶往杨老太家中,第一时间将27万案件款送到了杨老太手中。当89岁的杨老太接过法官送给其的案件款时,拉着两位法官的手,感动地说:“法官好人哪!这天寒地冻的,案件款兑付都不过夜啊。”  

责任编辑: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