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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3日在崇礼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崇礼县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崇礼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树林
  发布时间:2015-03-13 13:55:28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崇礼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县法院紧紧围绕申奥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三大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有力

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申奥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23件,审执结657件,结案率为90.9%。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7件76人,共审结44件73人,结案率为93.5%。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9人,判处拘役7人,管制4人,免于刑事处罚5人,单处罚金5人,撤诉1人。

加大对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非法买卖爆炸物等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对9名罪犯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城乡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扰乱蔬菜正常交易秩序犯罪活动,依法审结了谷某某等五名菜霸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对其中3名菜霸从重、从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广大菜民拍手称快;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5件,判处犯罪分子8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1件,审结527件,结案率为90.7%。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49件,调解撤诉率为66.2%。

依法妥善处理与县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案件,助推全县经济发展,协助县林业局与亿利首建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就崇礼县申奥绿化施工合同进行了审查,从而有效避免、减少了申奥绿化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坚持制裁违约行为,维护合同效力,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优质的司法服务,共审结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29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纠纷案件,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共审结此类案件185件;贯彻民生政策,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的权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113件。同时,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与医疗、工会、劳动、交警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注重引导社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解工作,为解决各类纠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平台,初步形成了贯穿诉讼活动全过程、社会多方支持参与、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模式,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件,全部办结,诉前协调解决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5件。

积极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特别是京张联合申奥以来,面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环境治理、产能调整等方面所引发的矛盾,县法院积极前移关口,主动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接拍,加强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派出了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行政庭庭长进驻拆迁工作组,在政策、法规上给予有效的司法支撑,确保了申奥过程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3件,执结84件,执结率为90.3%,执结标的额4000余万元。

深化执行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2人,移交公安机关临控6人,构成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失信人员名单3人,依法对9起案件的标的物进行了评估、拍卖。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8件,执结标的8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好评。去年四月份,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我院就执行工作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市人大在对崇礼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强化教育疏导,着力化解涉诉信访。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院长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新建了远程信访接访系统,使信访当事人坐在县法院既可与最高法院、省法院接访人员对话,反映咨询问题。在新浪、腾讯网开通了崇礼法院官方微博,搭建起了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12起,协助信访局、有关乡镇化解信访案件13件,累计接待群众来访528人次。截止目前,我院实现了连续十三年无赴省进京涉诉上访。

二、回应群众关切,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推进“一乡一庭”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为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去年年初,我院便着手“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到目前,十个乡镇人民法庭已经全部建起。除城关、高家营、狮子沟、石窑子四个法庭外、其他六个基层法庭以人民陪审员为常驻人员,负责辖区内简单民事纠纷的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于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则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予以解决,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满足“一乡一庭”工作的需要,报请人大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7名,使陪审员总数达到52名。一年来,基层法庭共办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28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90件,巡回审判63件,为基层群众打官司提供了便利。

前移服务窗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发挥“一站式”导诉服务,对弱势群体,及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诉讼手续,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措施,减轻群众“诉累”、“跑累”。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有困难的群众,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提高群众、企业的法律意识。全年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85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3.8万元,深入学校、厂矿、各大滑雪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8次。

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和微博为依托,主动对外公开展示我院工作动态。同时,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执行失信查询、开庭公告、立案预约等功能。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对一些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网民通过登录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即可“在线旁听”,使法官一举一动都在网民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司法审判过程。特别是在搬入新的综合审判大楼后,我院建起了四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可同时进行庭审直播。2014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各类裁判文书293件,电子卷宗归档473件,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373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发布信息50条,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3次。

三、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

通过抓班子、凝聚人心,带队伍、强化法官素质等措施,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以创建“团结、廉洁、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班子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院党组成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的理念,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对审判作风、车辆管理、办公秩序、信访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形成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良好院风。

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广泛征求意见、查摆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治理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听取当事人和群众的意见,查找并整治审判作风、庭审礼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审判业务、司法能力等各类培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发挥优秀法官引领作用。注重发挥优秀法官的引领作用,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希林的模范事迹在《张家口日报》、身患重病却依然坚守在审判一线的高家营人民法庭庭长李铭的先进事迹在《河北法制报》、《张家口晚报》分别进行了报道,树立了法院干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开展工作作风、纪律督查工作,深入整肃院风院纪,提高法官自我约束能力,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精神风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相关禁令,探索建立了对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制度,给每位法官戴上“紧箍咒”,给每项审判权架起“高压线”,给每个岗位设置“防火墙”,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形成了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

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法院工作。选择社会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并通过发布公告、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的审理、宣判过程,对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公开进行监督,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增进了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瑕疵案件依然存在,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和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执行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涉诉信访虽明显下降,但仍处于高位运行。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之年,是京张联合申办冬奥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法院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如何为成功申奥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破坏申奥活动的刑事犯罪活动坚决从严、从快审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大力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兑现率,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规范涉诉信访听证程序,建立涉诉信访分类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处理好各类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进步,为申奥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贯穿于审判全过程,落实到审判工作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维护民生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实现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加大庭审直播力度。稳步推进当事人信息录入和电子卷宗归档工作。建立法院干警电子档案,加强在单位官方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的信息发布力度,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科技化、人事管理数字化、机关办公无纸化。

四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繁简分流,深化执行改革和涉诉信访改革,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深化改革,落实司法为民,促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并为下步司法改革打好坚实基础。

五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增强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条纪律”,坚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六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在县委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好法院工作,坚持落实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授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崇礼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为申奥决战决胜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商事案件(见报告第2页第15行):主要指过去的经济纠纷案件,如涉及企业破产、票据、证券等案件以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我国目前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2、繁简分流(见报告第5页第15行):即将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依照一定的标准分为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分别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达到既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实现诉讼公正的目的。所谓简,即简案简审。对于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要简化审理;所谓繁,即繁案精审。特别是两类案件,一类是党政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组织骨干力量认真审理。另一类是涉及特殊群体,就是特殊困难群体、农民工或是弱势群体案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多元办法,依靠各方面力量,认真妥善处理好。

3、小额诉讼程序(见报告第5页第16行)。是指基层人民法院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大众化,在审理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采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易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新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4、“一乡一庭”(见报告第5页第1行):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省高院决定在现有编制内和中心法庭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设立人民法庭,新建的法庭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法庭,其主要承担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司法确认和联系、培训、使用人民陪审员六大职能,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5、自动履行率(见报告第9页第7行):执行案件中,结案方式为自动履行的结案数除以执行结案数的百分比。自动履行是指在法院判决、裁定、及仲裁机关的裁决书、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生效交执行立案后,义务人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完整地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

6、远程信访接访系统(见报告第4页第13行):通过远程信访接访系统,人民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申诉信访的网上登记、查询、视频接访预约等事项。在提交申诉信访材料后,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审理流程,整个申诉信访受理审理活动将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以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

7、司法公开(见报告第6页第1行):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基本制度,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审判秩序的事项外,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以及与审判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均应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司法公开的实质是通过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运行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在去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进司法公开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书记周本顺强调,要牢牢牵住司法公开这个牛鼻子,推动司法水平全面提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形势下的司法公开特别需要信息化手段作支撑。近年来,崇礼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司法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责任编辑:崇礼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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