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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在张家口市崇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小维
  发布时间:2017-03-01 15:24:09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6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1件,审执结1443件,同比分别增长25.3%和19.6%。其中,受理刑事案件55件,审结54件,结案率为98.2%;受理民商事案件1108件,审结1060件,结案率为95.7%;受理行政案件223件,审结152件,结案率为68.2%;受理执行案件215件,执结177件,执结率为82.3%。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自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审判工作融入“三大历史机遇”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针对奥运场馆核心区拆迁时间紧、任务重这一实际情况,区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就如何服务冬奥、服务政府中心工作进行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奥运场馆核心区征收和补偿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在太子城村和枯杨树村集体经济收入补偿表决大会和拆迁过程中,区法院先后抽调主管行政、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干警40余人次,深入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圆满完成两个村的拆迁任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更加注重维护稳定

2016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5件73人,审结54件6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 10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36人,拘役13人,管制1人,免于刑事处罚6人,撤诉2人。

加大对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非法买卖爆炸物等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上述案件21件3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加大对经济领域和职务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行贿、受贿、贪污案件5件6人,促进了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24件24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严厉打击涉毒案件,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件2件2人,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依法对21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适用了缓刑。

(三)更加注重服务法治崇礼建设

一是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强化裁判中立和平等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案件的审查,确保了区委、区政府在涉奥等中心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三是先后开展了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去年5月和11月期间,区法院先后派出民庭法官深入各大滑雪场宣传旅游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雪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冬奥助力。四是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在服务民生上求实效

(一)更加注重简化诉讼程序

积极探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民商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大力推广民事速裁和小额速裁程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简化诉讼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36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9.7%。  

(二)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诉权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落实巡回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全年共为58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1.9万元。

(三)更加注重司法公开的效果

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一是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执行失信查询、开庭公告、预约立案等功能。对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开。全年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各类裁判文书472件。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了司法公开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裁判文书、法院审务等各类信息。二是除法律规定不能对外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庭审直播,网民通过登录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或崇礼法院网即可“在线旁听”,使法官一举一动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司法审判过程。公众也可在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观看庭审实况和庭审录像。全年累计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案件148件。三是相继开通了官方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区法院最新动态、开庭公告等内容。公众只要用手机扫描崇礼法院官方网站上的二维码进行关注,动动手指便可与法院实现互动,还可通过手机进行预约立案、观看庭审直播。

(四)更加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媒体上公布失信人员信息,限制其出境、坐飞机、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活动,加强了失信惩戒和与社会征信体系有效对接,形成了破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全年累计执结标的1528万元,公布失信人员21名。特别是在“飓风”行动中,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通力合作,短短的一周时间内累计为农民工执回欠薪57万元,使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维护。

三、提升法院、法官形象,在队伍建设上求创新

坚持率先垂范抓班子、从严治警带队伍,努力提升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一)更加注重政治纪律建设

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二)更加注重业务能力建设

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参加“政法大讲堂”和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对好的体会推荐到报纸上发表,并在单位内部局域网和官方网站发布,供全体干警学习、借鉴。由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就《民事诉讼法》最新解释为干警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三)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相关禁令,探索建立了对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形成了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大幅增长,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现象日益突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隐性超审限问题比较突出,瑕疵案件依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新类型案件的探索、研究不够。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全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去年以来,共走访人大代表22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38人次,征求意见、建议64条,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区法院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提升案件质量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推进崇礼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和“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目标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依法精准服务大局。要深入研究“三大历史机遇”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要对标奥运标准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谋划。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推动依法科学决策。要对破坏环境、影响筹办举办冬奥会大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判决。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的具体意见,坚持依法纠错,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妥善处理小额信贷、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案件,维护金融市场安全。注重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纠正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行为。

三是坚持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法院司法改革坚持贴近中心要务、贴近司法主题、贴近人民群众。要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新建“一乡一庭”应用,扎实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发挥联动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或诉前。切实做好法官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及考核等项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和“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推进队伍精细化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司法作风。要加强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违法违纪从严惩处。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商事案件(见报告第1页第15行):主要指过去的经济纠纷案件,如涉及企业破产、票据、证券等案件以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我国目前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2、繁简分流(见报告第3页第20行):即将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依照一定的标准分为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分别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达到既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实现诉讼公正的目的。所谓简,即简案简审。对于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要简化审理;所谓繁,即繁案精审。特别是两类案件,一类是党政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组织骨干力量认真审理。另一类是涉及特殊群体,就是特殊困难群体、农民工或是弱势群体案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多元办法,依靠各方面力量,认真妥善处理好。

3、小额速裁程序(见报告第3页第21行)。是指基层人民法院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大众化,在审理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采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易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新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4、立案登记制(见报告第4页第3行)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司法公开(见报告第4页第8行):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基本制度,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影响法院正常审判审判秩序的事项外,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以及与审判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均应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近年来,崇礼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司法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责任编辑:崇礼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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