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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希林被评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发布时间:2016-01-13 09:41:31 打印 字号: | |

1月9日,人民法院报社评选推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专版报道,回顾了2015年人民法院系统中的十位典型代表,配以人物简介、办案故事、法官心声等内容。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希林入选。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21日“采风周刊”第5版曾以《“草根”法官的爱民情怀》为题,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吴希林的先进事迹。据悉,自2011年人民法院报评选“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活动以来,吴希林是我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法官。

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于1月9日推出,崇礼法院吴希林同志榜上有名。

吴希林:“草根”法官的爱民情怀

人物简介:吴希林,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从1988年选调到崇礼县法院以来,共审理2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48次。

办案故事:2013年,吴希林接到白旗乡马家窑村委会起诉19户村民的案子。此案一出,19户村民集体上访。吴希林立刻深入到19户信访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并先后到距离县城20公里外的三个自然村60多次。

在与村委同志座谈时,吴希林对当年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草场确权等50多份相关文件进行释法,明确告知村委会与19户村民所签订的草场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并实际履行,依法应予以认定。 同时,吴希林先后到其他200多名村民家中做思想疏导。

经不懈努力,原告马家窑村委会撤回了起诉,19户村民得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这起集体上访事件得到了彻底平息。

法官心声:用心办案,一心为民,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法治的正义和阳光。

责任编辑:史少兵


责任编辑: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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