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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人代会报告
作者:史少兵  发布时间:2015-09-06 13:54:03 打印 字号: | |
  崇礼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崇礼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4年1月17日)

                崇礼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崇礼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和2014年工作打算,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县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三大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大局

  坚持能动司法,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积极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进和谐崇礼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9件,审执结1334件,结案率为97.4%。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9件54人,共审结36件51人,其中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加大对经济领域和职务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诈骗、贪污贿赂案件11件12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案件14件26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非法储存和买卖爆炸物案件8件9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对16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适用了缓刑,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轻刑快审政策,全年采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结3起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仅13天。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妥善审理与县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案件,助推全县经济发展;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慎重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社会生活中比较集中的民间借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及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止争息诉,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安定团结。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采取简易程序快审,普通程序精审的原则,加大小额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注重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37件,审结1205件,结案率为97.4%。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051件,调解撤诉率达87.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服务好全县拆迁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全年共协调解决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4件,参与拆除违章建筑10余次。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加大法院调查财产和对逃避、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对恶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擅自变卖法院依法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全年共拘留“老赖”3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房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采取新闻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方法,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坚持对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分配、优先支付。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3件,执结93件,执结率达100%,执结标的1200余万元;执结涉农民工讨薪案件28件,为农民工执回欠薪300余万元。

  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院领导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零距离接触群众,面对面倾听心声,就地化解矛盾。严格、规范和完善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实行分级负责,严格责任,明确措施,确保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定期对有涉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及时分析、研判、通报涉诉信访形势,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全年累计接待来信、来访473人次,协助信访局、部分乡镇化解群体性信访案件12起,特别是石嘴子乡石嘴子村和白旗乡马家窑村两起群体性上访纠纷,涉及600余人,在法院的主动介入引导下,最终使村民理性地选择了诉讼程序,有效维护了全县稳定。

  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北京和张家口提出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后,无疑将会给崇礼带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崇礼的旅游、餐饮、生态、环保等产业也将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崇礼也将成为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大客商关注、投资的焦点。为此,我院未雨绸缪,对可能产生的一些新的法律关系和新类型案件进行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做好前瞻性服务工作。同时,组织法官深入各大滑雪场宣讲《旅游法》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使滑雪场在运营及管理方面向国际化标准接轨。

  二、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努力保障公平正义

  坚持加强审判管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我院已初步建立了以公正和效率为核心的案件质量、案件流程监督管理体系。

  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完善了《审限、执限跟踪管理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了审限公开、结案方式公开,评查结果公开的监督机制;设立了审限预警、审限(执限)跟踪、月结案情况通报等制度,并对案件在程序流转中实行全面监控,使全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完善了案件质量考核评查制度,并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将评查结果每月在全院通报。对有瑕疵的案件,责令主办庭和主办法官限期整改,对适用法律错误、程序错误以及重大瑕疵案件及时纠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当事人涉诉上访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

  加大判后释疑力度。对于判决的案件,把与当事人沟通作为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服判息诉的重要手段,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和看法,尽量采用通俗化的语言阐述判决理由,更加直观和形象的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知,使其胜败皆服。

  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建立法官执法档案,把每名干警所办案件的各项业务指标一一记录在档,年终采取庭室负责人述职、主管领导点评、院长综合评价、全院干警分级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以此来衡量法官办案质量的高低,并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畅通绿色通道,提供诉讼便利。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畅通诉讼“绿色通道”,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尽量方便当事人诉讼;热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依法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58件,为弱势群体打官司提供了便利。

  加大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关爱。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经济确实困难的弱势群体,依法减、免诉讼费用,确保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充分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全年累计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8.5万元。

  实行阳光审判,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发布公告,选择社会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公开进行审判。同时,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宣判过程,对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公开进行监督,以扩大审判效果。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征询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从严治院原则,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全年有1人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人受到市中院嘉奖,1人荣立三等功,共有4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县法院领导班子被县委授予2013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荣誉之高、获奖之多为历年之最。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率先垂范抓好落实。院党组成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坚强的党性、人格的魅力、严明的纪律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严格约束自己。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的理念,实行院领导值周制度,由值班领导负责对审判作风、车辆管理、办公秩序、信访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形成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良好院风。

  以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引导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除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外,还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由中层以上干警轮流讲课,传授干警们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和好作法,大家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充分发挥模范法官的传帮带作用,通过以老带新、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讲评等方式,提高青年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民事和执行口上推出了吴希林、李铭、曹爱国三个先进人物,他们的事迹在《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上分别进行了报道。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希林同志所写的“浅谈民商事案件调解方法”一文,成为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讲稿,并被省高院《高层审判人才教学科研成果》一书汇编。

  以反面教材为警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制约和监督为核心,形成了教育倡廉、制度保廉、文化促廉三管齐下的反腐倡廉机制。一是采取廉政党课、案例剖析等形式,以正反典型为教材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二是深入推进廉洁审判工作规范的实施,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常态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新机制,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之,一年来,我院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在座的各位代表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列席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法官断层的问题日益显现。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崇礼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三大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围绕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项建设,突出抓好案件质量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司法体制改革三个重点,实现案件质效、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明显提升,为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大力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兑现率和执行和解率,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规范信访听证程序,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依法处理好各类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对涉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企业破产改制,以及相关的劳动争议、建设施工合同等重大群体性案件,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等案件,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良好投资形象。

  三是切实加强审判质效管理。以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为保障,继续完善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继续完善以提高司法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追究和裁判文书上网,从根本上减少瑕疵案件和错案的发生,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进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突破口,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民商事案件要简化立案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大力推行小额速裁程序的适用,扩大简易程序范围,当简则简,当快则快。要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并落实好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

  五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决不能偏离航向。要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着手,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增强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崇礼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史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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